法官手记丨“无论如何,我想要和继母一起生活”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无论如何,我想要和继母一起生活”
得荣法院瓦卡人民法庭庭长 李淑芸
来到得荣法院的21个年头里,从民事法官到基层法庭庭长,我办理了不少离婚案件。在这个案件基数本身不大的基层法院里,离婚纠纷占各类民商事案件的比重一直都不低。面对一个个矛盾各异、濒临破裂的婚姻,我的第一反应是全力修补感情。毕竟婚姻关系得来不易,若双方的争执根源仅仅只是琐事,又何必因冲动而草草了结婚姻,给彼此、家庭和孩子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但如若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放手和了结就是最佳方案,那我能做的便是依法公正裁判离婚。
不同的情感基础、社会经历、家庭关系,导致每个离婚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但总体来说争议焦点大多都是离婚与否、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双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然而这一次,我却遇到了一件特殊的离婚案件……
十年感情破裂 唯一的愿望便是留住继女
故事源于十年之前,被告罗忠(化名)携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小静从云南老家来到甘孜得荣,与原告唐娟(化名)登记结婚,成为唐娟家的上门女婿,当时女儿小静(化名)才3岁。不同于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小静与继母唐娟及唐娟的父母相处的十分融洽,一家人对其呵护备至,唐娟更是对小静视如己出,生活、学习、成长方方面面给予精心照料,小静对继母的感情也是日渐深厚,甚至远胜对父亲的感情。
然而,唐娟与罗忠却因性格不合,在十年婚姻生活中一直感情不睦、争吵不止,这让原本应该幸福美满的家庭一直纷争不断。经过十年间的矛盾冲突,唐娟已是身心俱疲,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而她唯一的请求便是想要继女小静的抚养权。受理案件后,我突然有些迷茫。通常来说,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能和平相处就已经非常不易了,很少会遇到这种继母女之间的感情超过亲生父女的,但小静终究是罗忠的亲生女儿,罗忠主张抚养权有理有据。为了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找到化解矛盾纠纷切入点、突破口,我整理好思绪、快速拟好办案计划,开始了我的一系列“动作”。
多角度入手 为从根源化解纠纷做铺垫
化解矛盾焦点,必然先要从矛盾双方入手。在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了解后,我分别与唐娟和罗忠进行了沟通,了解他们各自的想法和主张,并及时安抚好情绪,确保双方能够保持冷静,对婚姻关系系列问题作出理性决断。唐娟表示其主张抚养权是为了让孩子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过去被告时常在外对女儿漠不关心,生怕抚养权归他不利于女儿健康成长;被告罗忠对此难以接受,一再表示自己是女儿的亲生父亲,唐娟与女儿毫无血缘关系,抚养权理应归属于他,还表示如果不能带女儿回去他会没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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