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救援预案(3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第五章 应急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应急响应分为五级:
施工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应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启动二级应急响应。“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事故时,应启动三级应急响应。“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施工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施工现场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时,应启动五级应急响应。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并迅速启动预案,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逐级上报,并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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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迅速向项目经理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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