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她》手撕渣男的诗人(8)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给他封一个小官,虽然这官也不是什么大官,也不是什么好官,就封上一个官,算是给他一个安慰奖吧。这个张汝舟,就是虚报了举数,他没有考这么多次,说自己考了这么多次。最后利用这个特殊的政策,才当了这么一个官。李清照知道他这个内情,于是李清照就举报张汝舟欺瞒圣上~ 然而李清照告发张汝舟,可谓是冒险重重。可以说她心存犹豫,仿佛要玉石俱焚一般。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按照宋朝的法律,即宋刑统,如果妻子状告自己的丈夫,即使她告对了,丈夫获罪的同时,妻子也要负担两年的徒刑。这项法令可能让一些朋友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鼓励大义灭亲,为什么这样一种公而忘私的行为还会受到惩罚呢?其实,宋刑统的基础源自唐朝的律法。而在唐朝的律法中,有一条规定叫做"亲亲得相守逆",意思是不举报自己的亲人是合理合法的,而举报了亲人则会受到惩罚,就像刚才提到的要被判两年徒刑。
所以,无论是按照唐律还是宋律,它们都不鼓励大义灭亲,反而认为父母包庇孩子、妻子包庇丈夫是天理人常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相反,亲人之间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相互举报都是有违天理和伦理的,需要受到惩罚。这一点与我们现在的某些法律有所不同。我想当初,张汝舟告诉李清照这件事时,他也确信李清照不会拿这个事情去告发他,因为李清照付出的代价可能一点也不轻于他自己。然而,他低估了李清照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李清照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年轻时就敢直言指出苏轼、欧阳修等人的词不讲音律,是长短不一的诗等等。而且她也是能够写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诗句的女子。她绝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绝不会委曲求全。所以,李清照果真告发了张汝舟,而张汝舟也因此获罪,被发配到了柳州,官职也被免掉了。而当时的李清照也被判处了两年徒刑。不过好在李清照毕竟是官宦人家出身。
虽然她家里人已经没有做官的了,但是在赵明成的亲戚那边还有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亲戚在朝中。其中就有一个姓齐的,是赵明成的远亲,也是朝中的一名大官。他向高宗进谏,要求豁免李清照的刑罚。最后,高宗下了一个类似于特赦令的文件。于是,李清照在监狱里只服了九天就出来了。
李清照以这样果断的方式结束了与张汝洲不到一百天的婚姻,重新回到了孑然一身的状态。当时的李清照已经49岁了。在剩下的时间里,她基本上做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是继续写词,但是她现在的词跟以前的风格已经完全不同了。另一件事是继续完成她丈夫赵明成未能完成的事业,也就是他们两个人合作写的那本《金石录》。赵明成在去世之前还没有写完,现在就要由李清照来完成这部著作。李清照的晚年生活应该是孤独而愁苦的,就像她在《武陵春》中所表达的那样:“风停了,尘香也消失了,太阳已经下山了,在物是人非的时候,事事皆无所依,想要开口说话却先流下了眼泪。听说双溪的春天还不错,我也想划着轻舟去游玩。只是担心我的小船船载不动那么多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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