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要找到你(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这张照片被郭刚堂放大,印在一张一平方米大小的白油布上,制成一面旗子。这面插在摩托车后座上的“寻子旗”,陪伴郭刚堂走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曾遇上劫道的匪徒。这伙穿着短褂子、挂着腰刀的匪徒一看到寻子旗,就默默地绕开,走了。还有一个小偷,把偷的东西悄悄塞还给他,还添了100块钱。最让他难忘的是一个河北邯郸的老太太。这个在汽车站卖报纸的老太太一看到寻子旗上的孩子照片,就止不住哭起来。她动情地对郭刚堂说:“孩子,以后你路过邯郸,就来找我,我请你吃饭。”这些经历,都记上了一本十六开的日记。
这面寻子旗子上,大大的楷体字非常显眼:“儿子,你在哪里?爸爸找你回家。” 对他来说,第二天总是一个新希望的开始。每天早上,他都会把寻子旗擦得干干净净。踩下油门的那一刻,他会在心里呐喊:“儿子,爸又要出发了!”
拐卖儿童现象
中国拐卖儿童犯罪作为一种被动的人口流动现象,其发展变化必然受到我国人口政策演变的影响。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始自1970年代,拐卖犯罪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死灰复燃,伴随着不同阶段政策的实施力度,拐卖儿童犯罪表现出相应的特征。具体来说,1970—1980年,推行限制生育政策,最多生育两个子女,该阶段拐卖犯罪量较前期略有起势。1980—1984年,政策调整为只准生育一胎,这是计划生育中期阶段,还未形成全国范围的紧张形势,该阶段拐卖犯罪量较前期又有增长。

孩子,我要找到你


拐卖儿童犯罪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增长,对应出现了最早涉及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律规定——1979年的刑法,以简单罪状的形式规定了拐卖人口罪。后来,针对拐卖人口犯罪日益严重以及犯罪集团化现象,1983年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将拐卖人口罪的最高法定刑提高到死刑,加重了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前期的法律规定由于犯罪性质界定不清、刑罚不明等原因阻碍了司法实践,以至于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成效不大。
直到1991年《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出台,单独设立了拐卖妇女、儿童罪,确定了只要实施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明确依据,所以1993年起,拐卖儿童数量持续下降。1997年《刑法》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取消了拐卖人口罪。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