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要找到你(6)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因此,对于拐卖儿童罪,一律处以死刑是不恰当的,但由于现实中与其他罪相比较,拐卖儿童罪在动刑的时候确实处罚偏轻,达不到震慑犯罪的目的!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地域的差异,社会惯有的偏见,有的犯罪人很难在刑罚处罚结束后获取新的工作机会以维持生活,因此,对于拐卖儿童罪,一律处以死刑并不能起到杜绝犯罪的作用!建议采取累积处罚的方式,对初次犯罪的人,按照现行刑法规定予以处罚,对累犯,可以加大处罚力度至死刑!
归来
个案 1:2008 年 3 月 25 日晚上 7 点,彭高峰的儿子彭文乐在他转身的几分钟内,凭空消失。在之后的监控录像里,清晰地记录了孩子曾多次冲出人贩的魔爪又被捉回。周围的路人,茫然、麻木,无人施以援手。在彭高峰的寻子日记里这样写道:“时时都像千万根针扎在我心上。”直到 2011 年在警方的帮助下彭高峰终于找到了失散三年多的亲生儿子。而彭文乐在回到亲生父母家庭后,多次说很想念“养母”,还说自己要赶快长大,挣钱给“养母”用。
个案 2:小丽(化名)被拐卖的时候不到 2 岁,解救的时候已经 6 岁,在公安局一直哭,谁劝都不听,也不肯认亲生父母,哭着要回“家”,并对警察说:“他们(亲生父母)是坏人,你们把他们抓起来。”
个案 3:2009 年春节,老王(化名)一家炸开了锅,因为老王家 13 年前被偷的女儿在福建平潭有了下落。小王是通过公安部打拐 DNA 数据库的自动比对找到的,被偷时才 3 岁,找回来时已经 16 岁。在福建平潭,小王和从来没有结过婚的养父以及奶奶一起生活,其实养父家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但养父和奶奶都对小王宠爱有加,她的学习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同学喜爱。警方在与小王接触时,她非常激动,一方面是有养育之恩的“家人”,另一方面是突然多出来连说话都听不懂的“亲人”,小王甚至表示如果强行让她回老家,她就跳海。看到女儿不愿回家老王夫妇泪如雨下但也无可奈何。最后,双方达成共识,遵循小王意愿,让她继续留在养父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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