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扬州城四名奇冤案(1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孙县令见三姐没有招认,就转向吴周:
“吴周,张乐告你因奸害命,匿尸灭迹,可有此事?从实招来!”
吴周连呼:“大人,这是天大的冤枉! 三姐是我姐姐,我怎么会跟姐姐通奸呢?小人被义父吴天佑收为义子,与三姐情同亲姐弟,绝不会做此禽兽不齿的苟且之事。至于杀害隽生,更是子虚乌有。我跟我姐夫半年多没见过面,怎么会杀害他呢?至于尸体,就更不知道了。亲家叔父的加罪,全凭臆想,毫无根据。隽生失踪,事出奇特,失子之情,人可体谅,应下力寻找,而不必横生枝蔓才是。望大人明察,妥善处理,则小人有幸,合家有幸。”
吴周这一番话讲得很得体,既合情理,又无怨言,说得孙县令也踌躇救民于水火,转身问张乐,有何话讲。
那张乐天生倔犟,从不肯认错,何况儿子失踪,人命关天,于是,重新跪下,磕头至地,道:“那吴周面似和善,实极狡诈,大人不可为他的言语所惑。小人告他,自有道理,愿与这厮当堂质对,乞大人允准。”
孙县令道:“本县准你当堂对质。”
张乐转对吴周问道:“我问你,你道隽生可能到勾栏瓦舍厮混,且说后生之辈一时新奇偶然也去那种卖笑场所乃情理之中的事,这话可曾说过?”
“说过。不过我是说可能,却未曾说我去过。当时,我不过是想给你和姐夫一个面子。”
“大人,我的儿子隽生自小受名师教诲,又有我时常督训,一向知书达礼,视那种勾当为大逆人伦,这是尽人皆知的,如何会因所谓新奇而做苟且之事呢?吴周之言,分明道出了他的意念和境界,足见他是个不逞之徒。”说罢,又转向吴周:“我再问你,你手腕的伤究竟怎么回事?”
“大人,小人手腕是被猫抓伤的,与杀人毫无干系。”
“我再问你,你那外衣为什么与我儿所穿的一样,究竟是怎么来的?衣袖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血是猫抓破后染上的。至于衣服一样……”这一点吴周万没想到,他也不知道是否一样,一时语塞起来。
张乐见状,逼进一步:“你解释呀!”
孙县令听张乐这一番盘问,又倾向到张乐这边。遂将惊堂木一拍:“吴周,你从实招来!”
吴周道:“大人容禀,这件外衣是三姐为我缝制的,小人并不知我与姐夫隽生穿的是否一样。”
张乐见机马上咬住:“我儿那天去你家,便穿着这件外衣,如何现在穿到了你的身上?”
三姐大声道:“大人,我弟弟这件衣服原是爹爹从苏州买回的绸料,我为弟弟缝缀了一件。因质料花色俱都上眼,做出的衣服耐看,故将余下的为夫君缝制了一件。这两件乍看相近,尺寸却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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