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人人都说“父母之恩大过天”,但是作为三个孩子的父亲,新文化运动发起人的胡适,却说“我们做父母的,也没有经过孩子的同意,糊里糊涂地就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算不得是有恩与他。”
所以,比“养不教”更可怕的是,父母挟恩自重,无视孩子的自尊,抹杀孩子的独立性,以爱的名义圈禁孩子。
有一种歧视,叫“小孩不需要面子”
昨天家庭聚会时,二婶又向亲戚们吐苦水:孩子越长越歪,不管她怎么打骂都掰不回来。
听着大家伙儿一边给她灌鸡汤,一边帮她出主意,我想起几年前发生的那件事。
也是家庭聚会上,七岁小堂弟和在同龄的小伙伴打闹时,不小心把大表姐的电脑给摔坏了。二婶看到自家孩子闯了祸,一把拉过被吓懵的儿子,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拔掉裤子,“啪啪”就打了起来。
一边打一边骂,从这件事延伸到他从小就比不上别人,最后得出小孩子以后肯定废掉的结论。
这么几年过去了,再听到二婶的抱怨和哭诉,我真的一点都不觉意外。
胡适在《我的母亲》里说,因为自幼丧父,他是由母亲一手拉扯长大的,就算是现在,单亲母亲都不轻松,更别说是在那个年代里。
所以,母亲不得不退掉自己的温柔,兼职严父。但不管母亲管他多严,从来不会在别人面前骂他一句,打他一下。
因为“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哪怕是小孩子,也有自己的自尊心。用不顾孩子尊严的方式惩罚,不但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还会引起孩子的反抗心,加深了彼此之间的隔阂。
明代吕坤《呻吟语》里也有一个著名的“七不责”原则,其中第一条便是“对众不责”。
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责备孩子。
要在没有人的时候,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既维护了孩子的尊严,也让孩子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达到“吃一堑,长一智”的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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