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你面相不行,我们不招”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听说过少数单位招人时,有青睐985、211高校毕业而嫌弃非985、211高校毕业的,也有让35岁以上求职者靠边站的,还有搞地域歧视的,更有迷信生肖属相的,到如今,又有了招个普工看面相的奇怪做法。
有例为证。据河南广电都市频道报道,今年10月份,该省驻马店市张先生,一个家庭的顶梁柱,跑到浙江省嘉善县找工作。他接连去了十几家电子厂应聘,都被各厂的人事以脸太方(面相不行)为由拒绝。目前,因为找不到工作,他带的钱快用光了,生活陷入困境,不得已求助于家乡台都市频道接到办栏目组。
张先生求职屡屡碰壁,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非抛头露面的工作,是否需要“过得去的长相”。
在笔者看来,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置一定的录用条件,是应该而且必需的。但设置录用条件,一定要遵循最起码的原则:必要的并且是合理的。回到上面事例来,一个中壮年男子,身体健健康康的,相继到十几家工厂求职都被拒绝,而这些企业HR都给出类似的理由“面相不行(脸太方)”。如此拒录的理由,何其荒谬!难道“脸太方”就影响这位求职者做事的效率或者其他什么的?诚如这位求职者所言:我的脸长得再不好看,我还能吃苦耐劳、踏实能干。而吃苦耐劳、踏实能干,正是所有企业用人的最基本要求。放着最基本的条件不看,不让人家试工,盯着与工作毫不相干的所谓“丑面相”,是不是显得相关企业招工时态度不够严谨?进一步讲,仅以“面相不行”就将求职者拒之门外,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人格尊严,更是非法剥夺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
为了避免或减少此类招工时任意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除了用人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外,也需要求职者学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敢于较真,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更需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调查处理,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减少那些荒诞不经的就业歧视现象。
#男子称因脸太方多次应聘被拒#

岂有此理!“你面相不行,我们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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