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批地、弄虚作假、性质恶劣!自然资源部为此通报这些县(市)和有关典型问题(9)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12.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防尘临时设施典型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长春市某有限公司占地堆放建筑渣土和建设防尘临时设施。涉及图斑面积21.4亩,其中耕地21.36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进行非农建设,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实地未变化,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督察指出问题后,长春市某公司已拆除防尘临时设施,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已组织清理堆放的建筑渣土。
13.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建设厂房典型问题。媒体反映,连云港某公司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在租赁土地上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水泥硬化、石子压占,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涉及图斑面积19亩,其中耕地18.05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进行非农建设,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临时用地和农村道路用地,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2020年8月,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调查;2020年9月,将涉嫌犯罪行为移交赣榆区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截至2021年4月,除一栋集装箱办公房未拆除外,其他部分已拆除。连云港赣榆区监委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多条道路建设项目典型问题。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线索,卫片执法问题图斑复核发现,长丰县交通局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非法占地建设多条道路,涉及8个图斑,总面积2696.34亩,其中耕地面积2077.12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17.45亩。一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蒙城北路北延项目,长约35公里,纳入了县级道路网(X313),涉及图斑面积1802.44亩,其中耕地1350.45亩、永久基本农田1317.45亩。二是淮南北路北延(沛双路)项目,涉及图斑面积626.2亩,其中耕地509.27亩。三是青杨路(青龙至杨庙)项目,涉及图斑面积267.7亩,其中耕地217.4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国家公路网络体系的道路,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农村道路用地,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
督察指出问题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合肥市和长丰县纪委监委。
15.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少荃湖综合治理项目典型问题。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线索,卫片执法问题图斑复核发现,合肥某公司为综合治理少荃湖而进行推填土,建设硬化道路和停车场,涉及图斑面积684.74亩,其中耕地367.91亩。未经批准为实施建设而进行的推填土,应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地方判定为实地未变化,存在图斑判定不实的问题。2020年11月,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站分局分别向合肥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向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下达《关于停止少荃湖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的通知》。2021年1月,对其立案查处;2021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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