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馨说法|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三所联动”为他们化解“千千结”(2)
2024-06-17 来源:飞速影视
压下双方当事人的火气后,调解员、民警和律师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进行沟通劝说,谈话的重点落在了孩子身上。面对双方当事人依然有些耿耿于怀的态度,调解员发出了“灵魂拷问”:当着孩子的面四位老人互殴,孩子会怎么想?孩子的情感受到多大的伤害?见双方当事人都无言以对,调解员趁热打铁劝道:“不要一见面就不给对方好脸色看,要释放友善的情绪,营造双方之间良好的氛围,这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感情,让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调解员也提醒双方当事人,双方虽然分别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行使权利,不能阻碍对方合理权利的实现。
正因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敏锐地抓住了“孩子”这个双方共同的软肋,本次调解得以顺利地走向第三阶段:赔偿具体数额的商议。
PART 3 有商有量的赔偿
看到老人们的态度已经逐渐平和下来,调解员主持双方就赔偿问题表达看法。陆先生表示自己因受伤耽误好几个月不能上班,还因此损失了年终奖,算下来误工费就要三万多元。再加上医药费、互殴时损坏的物品赔偿费还有精神损失费,总共要求赔偿十万元。小陈表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每月只有二千五百元,连孩子的花销都不够,自己和父母的经济较为拮据,只肯赔付医药费。双方陈述意见之后,律师及时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进行普法宣传,明确告知小陈根据该法条的规定,仅赔付医药费是不妥当的。另一方面,陆先生也要考虑到孩子现在全靠小陈抚养,经济压力较大,提出的赔偿金额要合理。律师的普法工作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管齐下”,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并由小陈将赔偿金转账给陆先生。调解员也建议双方都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后续选择恰当的照顾、探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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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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