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爱是不是着了魔?(2)
2024-07-04 来源:飞速影视
因爱而受惩罚:
既然我这又不是,那又不对,我该惩罚一下我自己,我得受点洋罪:剔个短发,戴上墨镜,钻研一些严谨高深的学问。我要起个大早,外面天还没有亮就开始工作,像个僧侣。我得耐住性子,愁眉苦脸。总之,得不苟言笑,这才像一个闷闷不乐的人。我要通过衣着打扮、发式和起居习惯神经质地显出一副苦相。这不失为一种自如的避退;又恰到好处地显出可怜相的楚楚动人之处。
无中生有地制造意义:
他只是坠入情网而已——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在无中生有地制造意义,而使他激动的正是这些意义——他处在意义的撩拨之中。对于恋人来说,每一次接触都在提出需要应答的探询——需要做出应答的是对方的皮肤。(捏一下手——不寻常的烂漫印迹——掌心里微妙的示意,屏住不再动弹的膝盖,似乎是自然而然地沿着沙发后背伸出的手臂,放在对方的头渐渐后靠的地方——微妙隐秘的符号迹象构成的令人销魂的境界:不是感官的愉悦,而是咀嚼意义带来的快感。)
因为爱导致的“神志不清”:
我陷入了矛盾:一方面,我相信自己对于对方的了解要超过其他任何人对他的了解。由此,我便自豪地向对方炫耀自己对他的了解(我是唯一真正了解你的人!),而另一方面,我又常常意识到对方不可捉摸,不可控制,不可探寻这一事实;我无法开启对方,追寻他的本源,并解开这个谜。对方从什么地方来?对方是谁?我殚精竭虑,我永远无法知道。
02“爱”如何使人着魔?
“爱”的着魔状态的产生,应该可以用“藉由考虑未知的意义以获得(存在感和)安全感”来解释。
艾瑞克·弗洛姆,精神分析心理学家
法兰克福学派的精神分析心理学家艾瑞克·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依照爱的对象将爱分了五类: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日常讨论的“爱”多是其中的“性爱”,即“完全彻底地实现合二为一,要求自己同他人完全融合”的爱,区别于其他,是两个个体之间的爱,也可称之为“情爱”。
两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各自有不知祖传了多少代的染色体决定了其基本气质,一二十年的生命历程又在其气质的基础上刻下了各种各样的痕迹,可以说想要完全了解对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与对方合二为一的愿望又驱使着个体去相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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