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父斯坦·李:超级英雄背后的故事(11)
2024-07-04 来源:飞速影视
1986年11月,卡当斯以4600万美元的价格,把漫威卖给了新世界电影公司,他们想把漫威的角色搬上银幕。
当时的漫威,还在跟佳能影业合作《蜘蛛侠》和《美国队长》。
斯坦·李高兴坏了,他兴奋地告诉大家:
“新世界电影公司那些年轻的高管们,跟大家一样热爱漫威漫画,他们要拿着咱们的角色做爆款啦!”
然而在跟新世界的人多次接触以后,斯坦·李才发现他们根本不懂漫画,而且毫无品位。
新世界电影公司没能实现斯坦·李的愿景,在股市崩盘的环境中负债累累。短短两年后,漫威再次易主,新世界以8250万美元的价格,把它卖给了露华浓的董事长佩雷尔曼。但佩雷尔曼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他真正谋划的,是漫威的上市。
1991年7月,詹姆斯·卡梅隆的《终结者2:审判日》开机,卡梅隆同时公布了拍摄《蜘蛛侠》电影计划,这背后正是佩雷尔曼运作的结果。
一周以后,漫威挂牌上市,股价从16.5美元涨到了18美元,成交量230 万股。
但是大部分资金并没有回流入漫威,而是进了佩雷尔曼名下的多家公司,他本人独得了1000万美元的分红。
1996年,斯坦·李 74 岁生日的前一天,佩雷尔曼宣布漫威破产,即将进行重组。
破产之后的漫威,最后被一家玩具公司 Toy Biz 吞并。
幸好,漫威奇迹般地把《蜘蛛侠》的电影版权救了回来,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重新授权给了索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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