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所说的“叔嫂不通问,初嫁由亲,再嫁由身”是啥意思?(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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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论是寡妇还是离婚之妇,她们再嫁时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譬如《夷坚志》中,记有会稽一个陆姓女子,初嫁衢州人郑姓男子,两人很是恩爱,郑某还常和陆氏说:“如果我不幸先死了,你千万别再嫁,如果你先死了我也会一辈子不娶。”
不久这郑某竟然就死了,郑某去世几个月后就有媒人来说陆氏,陆氏也见了这媒人,虽然她公婆一直苛责咒骂但陆氏也不为所动,等孝期刚过,便马上带着自己的资产嫁妆再嫁苏州人去了。
在这则笔记中,媒人主动找到寡妇陆氏说媒,说明当时人们并不反对妇女再嫁,而陆氏的公婆除了责骂别无他法,说明法律也支持妇女再嫁。
公婆尚且无法干涉儿媳再嫁,那本该不来往、不询问的小叔子,更没理由阻止嫂子再嫁了。很巧的,在《清明集》中,就记有“嫂嫁小叔入状”一案。
话说有个叫阿区的女子,初嫁李孝标,后来改嫁李从龙,这李从龙死后,她又要三嫁,嫁给一个叫梁肃的人。李从龙的弟弟李孝德想要嫂子给哥哥守节,就跟官府诉讼,想干预阿区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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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受理此案后,也认为阿区“三易其夫”确实失节,但也认为:
“李从龙既死之后,或嫁或不嫁,唯阿区之所自择了也,李孝德何与焉?”
而且这阿区三嫁,主婚人和送嫁人都是李家族叔,是得到李家族人支持的,又不是乱来,你李孝德有什么理由诉讼?
最后承认阿区三嫁合法,李孝德则被杖一百以示惩戒。
由此可见,宋朝虽然提倡妇女守节,但也不反对妇女再嫁,而再嫁妇女则相对自由,不再受父母约束,至于小叔子,就更管不到了。
所以,王婆这句话,就是当时的风俗,符合理法。只不过,王婆的算盘打得再响亮,也逃不过天理昭昭、法网恢恢。武大郎死后,事情并没有朝着他们的计划发展,武松回来后追根究底,终于知道了自己哥哥惨死于他们之手,另一场血案也就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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