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4亿元巨贪忏悔:“他们以金钱为饵,以我妻子为钩,钓住了我这条贪吃的大鱼”(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决定书摆在刘金明面前。刘金明曾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由此,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一个多月后,贾奇珍被留置。在查办刘金明、贾奇珍案时,专案组进一步锁定涉案人员,于2020年6月4日对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至此,系列监管腐败案件全面揭开。
经查,在不法金融集团和包商银行有预谋、分层级的拉拢腐蚀下,薛纪宁等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毫无忌惮收受、索要股权、房产、现金和各种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7亿余元。其中,收受包商银行财物占到八成以上。贪腐金额巨大,5人均超千万元,其中薛纪宁受贿超4亿元。
“案件暴露的监管腐败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专案组同志分析,一是“塌方式”腐败面积大,在“关键少数”恶劣影响下,原内蒙古银监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线失守,监管干部对机构设立、准入审批、贷款业务、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大小通吃”,监管权力覆盖到哪里,腐败问题就滋生蔓延到哪里;二是贪腐来源广泛,对各种行贿送礼对象来者不拒,除包商银行外,还有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不法企业主、亲戚朋友和同事下属等;三是贪腐不分场景,从逢年过节到接受人事请托,再到提供监管庇护,各项监管权力待价而沽;四是贪腐“全家总动员”,大搞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
“该系列监管腐败案件是‘关键少数’带头、班子集体沦陷、职责全面失守的‘窝案’,是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深度交织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十九大后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沉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因利益捆绑深度勾连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
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是不法利益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围猎”监管的突出典型,包商银行分层“围猎”监管干部,利益输送载体多种多样,“围猎”方式花样频出,情节极其恶劣。
2009年10月,刘金明由赤峰银监分局调任包头银监分局。刚刚得知他要到包头当局长,包商银行就派人送来10万元见面礼,释放“友好”信号。
刘金明到任后,时任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在多个场合向他表示:“领导,我们跟随你,你给我们撑住腰,我们在前面冲,等老了我们一块玩。”意思是,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包商银行搞好了,刘金明也会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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