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所学校民转公!渝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6月10日,渝北区教委公布了《渝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并对招生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其中,渝北区两江人民小学、鲁能巴蜀小学校等6所原民办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后,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公办学校性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相对划片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入学。
1、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儿童不能入读小学一年级,无法注册学籍。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儿童户口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等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渝北区教委备案。
2.“三对口”入学条件有哪些?
答: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有哪些?
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③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1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1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0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4.学生转学的条件及要求有哪些?
答: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可转入对口学校。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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