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武邑一动物园拍摄猴子抽烟视频引争议,当地:已责令调查(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衡水武邑一动物园拍摄猴子抽烟视频引争议,当地:已责令调查


幼猴、幼猴、狗近距离接触。
接线员称,饲养员长期与动物相处,十分了解动物的习性,相信短视频中的行为不会对动物的安全、健康造成威胁,并称衡水野生动物园不存在动物表演的情况。接线员表示,男子甩动猴子攀附的绳子,“是为了锻炼动物的野外生存能力”;此外,幼虎和幼猴攻击性不强,危险性不高,放在一起打闹是安全的。对于女子攀附在虎舍笼子边缘,幼虎与幼猴近距离接触打闹的视频,投诉热线接线员表示,女子为饲养员,但自己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请记者私信动物园短视频账号询问。
衡水野生动物园官方网页上的信息显示,衡水野生动物园位于武邑县东南生态新城东南部、万亩森林公园内,为“国家二级野生动物园”,以野生动物保护、公众教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兼具体验性、公益性、科普性。园区内有动物共计9大类76个品种1794头只。
对于该动物园的性质,接线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衡水野生动物园内的动物,一部分为人工饲养繁育,另一部分生存在模仿野外的环境中。保育员将动物幼崽抚养长大后,会将动物放至园区内模仿野外的环境中,例如,让人工抚育长大的猴子与园内猴群生活在一起。部分食草类动物和“萌宠”可以和游客接触、互动。
随后,记者向衡水野生动物园短视频账号发送私信,询问相关问题。截至发稿前,对方未予回应,但“猴子抽烟”等受到网友质疑的视频均已被删除。
虐待野生动物涉嫌违法,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11月4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法工委秘书长马勇接受采访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动物园内的猴子、老虎等动物,即使由人工饲养、繁殖,其属性仍为“野生动物”,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虐待野生动物。让猴子抽烟的行为涉嫌虐待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尽管园方称,拍摄视频的初衷是“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也不能否认该行为对动物身心造成的伤害。
马勇表示,“吸烟不是猴子的天性。用猴子拍摄禁烟宣传视频,不合理、不合规,也不合法。从动物园管理的角度来讲,此类行为违反了基本操作规程。拍摄者既然明确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为何还要让猴子接触有害气体?此外,动物也有基本的情感和心理。强迫动物接受不符合其天性的行为,会对动物的心理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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