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掠夺到走上历史舞台:维京人的起源(8)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自由民和奴隶的地位都是世代相传的,不过,掠夺时掳走的战俘会增加奴隶的数量(奴隶的数量在维京时代大幅上升了)。奴隶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他们并没有和自由民一样的权利。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奴隶因为侮辱自由民并且被杀了,那唯一的惩罚是与奴隶的价格相当的罚款;如果一个人杀死的是自己的奴隶,那就根本不会受到惩罚(除非这种情况正巧发生在大斋节期间,那样的话,杀死这个不幸奴隶的人将会受到放逐出境的处罚)。
当地社会的大多数人是并非贵族的自由民,他们有权在当地的集会,所谓“庭”(thing,是维京社会中十分普遍的一个机构,负责决定重要的公共事务、旁听法律诉讼)之中表达意见。这一社会阶层十分广泛,包含了劳工、佃农以及没有贵族地位的地主。自由民一般被称为“邦迪”(bndi),指的是一个经营自己家业的男人。最重要的小群体则是“欧德尔斯邦迪”(alsbndi),拥有“自由保有权”的自由民,他们能将自己名下的土地传给后代,尽管要受到一系列法律的限制(在没有他亲属的认可下,他无法合法地将应由家人继承的土地送给外人)。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剧,其他类型的自由人也出现了,特别是无地劳工和小自耕农,他们的法律地位和地主基本相同,不过他们受伤或死亡时得到的赔偿要比那些有“自由保有权”的亲戚要少一些。
贵族之中最重要的人物被称为“雅尔”(jarl)或“厄尔”(earl)。这个称呼只用于那些地位最高的人,他们通常可以同国王平起平坐。举个例子,赫拉迪尔(Hladir)的雅尔以特伦德拉格(Trndelag)控制了挪威北部的大片土地,他们经常同挪威国王分庭抗礼,或者在丹麦国王想要掌控整个挪威时,成为丹麦人的代理人或摄政者。王室主要的扈从和幕僚往往就来自这个阶层。而作为社会的贵族阶层,在维京时代的末期,随着国王权力的增加、他们自由行动的权利的削弱,其影响力大不如前,他们世袭的封地大多转化为国王授予的官职。

从掠夺到走上历史舞台:维京人的起源


本文摘录自《维京人的世界》, [英]菲利普·帕克(Philip Parker)著,高万博/李达 译,后浪丨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20年3月。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现标题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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