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老虎屁股摸不得?(3)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四年多来,我一直纳闷一个问题:坊间议论甚嚣尘上,但官媒评论错换事件的却少之又少!本来官方评论就很少,并且越是高级别的媒体,节目播出后下架的速度也越快!
一方面可能是民意沸腾,让他们难以招架;但更多的原因,恐怕是自知理亏,下架,完全是他们自己自觉自愿的行为!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人心里有杆秤!
但另一种情形可就不是这样了!
有一个时期——也就是毒黑粉们最横行、最招摇的那一两年,别说是官媒,只要是多少有点影响力的自媒体正义之声,多半都被毒黑粉们投诉过!这些人打的旗号,无非就是各种各样的“官宣”——包括“三常”推理结论!
最终,一直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投诉南方某台主持人,扬言要让他下课;投诉北方交通台,无外乎还是那一套!
直到许姚收集证据,让某些人咎由自取之后,这段时间,好像才清净了不少!
笔者想重申的是:特定时期、特定地域都曾出现过不少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件初审之后都曾官宣过!如果说官宣就是盖棺定论,就是最后一环,那还要什么中、高院,还开什么二会、复会啊!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那是因为真老虎是会吃人的,惹恼了它,你的小命可能就没了!
但现实生活中拉大旗扯虎皮、狐假虎威甚至装纸老虎的大有人在!鲁迅先生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号召大家:要痛打落水狗!因为——
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所以,落水狗,该打还是要打的;老虎屁股,该摸还是要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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