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的时候,正巧听了一首好听的歌(6)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曲终人散,未能圆满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晴紫
跟老公在KTV合唱过好几次《广岛之恋》,第一次唱的时候我们还在恋爱,他说,听说唱过这首歌的情侣最后都分手了,我说我不信。我们没有分手,只是要离婚了。
@Melody 小柯、叶蓓的《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彼时,悄悄喜欢他两个多月,等到他的表白。他将手机铃声调成这首歌。晚上停电,下楼梯时楼道里黑漆漆的,忽然他铃声响起,于是伴着音乐他牵着我的手缓缓下楼。分开后再也没有听过这首歌。@杨一脸脸 程天意的《致橡树》: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正好是个二月初,只是去年的春节稍早一些。聊到诗,我问他最喜欢哪首现代诗,他说了舒婷的《致橡树》,刚好我也最爱这首。慢慢的发现共同喜欢的东西越来越多。我过生日那天是三月中,他找了这首歌给我,听了第一句我就哭了,以为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知心的人。可事实说,多少的兴志相投都与爱情没有太大关系。夏天的末尾,我隔着手机屏哭着跟他说了不再见,然后删除联系方式,选择成为陌生人。知道我所想要的爱情不存在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过这首歌。@四条眉毛加减乘除 我与她在一起并不久,只是责怪自己没有好好地珍惜她。
我与她还未集满奶茶店的印章,来换取老板娘的免费奶茶。我与她在密室逃脱,差一点时日就可以赢得老板的第二张免费门票。我与她承诺共同养一只小猫,虽还未来得及兑现,但也值得庆幸她说自己曾是她想嫁的人。毕业三年了,她有了新的伴侣,我替她高兴,但却也比谁都难过,因为“我为那女孩写过诗,最终只感动了我自己”的无力。我曾用蹩脚的粤语唱Eason的《K歌之王》,还录了音发给你,开头便是“我唱得不够动人,你别皱眉……”好在我现在还可以说,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运,结局怎样不重要了,因为其实也只有我一个人在乎。最后,那就“来吧,送给你,这首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带入迷途的灯塔 陈奕迅的《红玫瑰》: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不知足,不懂得珍惜。薛之谦《意外》:意外的开始,意外的结束,爱或不爱,在分开的时候回忆所走过的路,才明白,才感叹,当初如果避免种种错误,怎么会如此,可惜一切都不能再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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