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第二季第2场活动走进海口上丹小区,律师团现场答疑解惑(3)

2023-04-22 来源:飞速影视
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律师函后,开发商仍拒不解决问题,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关键词 诉讼时效
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律师:双方可协商达成新还款协议
刘先生:我借给朋友几千元,双方都在借条上签字了,过了还款期限3年对方始终不还钱。如超过诉讼时效,钱还能要回吗?
欧阿意律师:刘先生和朋友达成了借款合意,且已向朋友实际出借了款项,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朋友逾期未还款,刘先生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若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未在3年诉讼时效内向义务人或法院主张保护权利导致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刘先生的朋友逾期还款达3年,其间刘先生未向朋友催款,则存在诉讼时效届满的风险。
超过诉讼时效,是不是无法将钱要回?欧阿意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若义务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或自愿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刘先生可与朋友协商,让朋友作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则诉讼时效则会重新开始计算。常见的方式有: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载明朋友同意继续还款;电话录音,录下朋友表示愿意还款的口头承诺;微信或短信聊天,朋友在聊天记录中同意继续还款。
关键词 购房合同
买房后被告知无购房资格咋办
律师: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
林先生:我是一名国营企业的退休职工,2011年购买了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花费6万元,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2年交房,但直至今年才竣工。就在我准备去收房时,却被房管部门告知没有购房资格。请问,我还能拿到我的房屋吗?
周新朝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及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是否符合购房资格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林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具备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要房”还是“要钱”:若当事人希望合同继续履行获取房屋,建议拨打12345转接相关部门了解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原因,再根据答复“对症下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索要房屋;若当事人希望解除合同索取本金及赔偿,可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本金及利息,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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