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13)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二、对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
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一)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
一是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2014年至2019年,共不批准逮捕8.90万人,不起诉5.87万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31.43%和16.70%。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效果。
二是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加强警示教育。2014年至2019年,共批准逮捕19.41万人,提起公诉29.30万人。如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某飞、卢某等6人抢劫同学案,虽然卢某仅15岁,但其系主犯且有多次抢劫、殴打被害人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三是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案件。坚持分化瓦解、区别对待,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依法惩治;对情节较轻的一般参加者依法从宽;从严把握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认定标准,对不是“黑恶”的绝不“凑数”。2018年至2019年,共批准逮捕涉嫌黑恶犯罪的未成年人3757人,起诉6881人。依法惩治方面,如江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以未成年人姚某为首的“天眼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检察机关依法对姚某等主犯从严提出十九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不凑数方面,如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普某某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准确把握犯罪本质,没有简单根据犯罪次数、人数认定为恶势力团伙。为促进精准打击、有效挽救、提前预防,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重庆、云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专题分析,有针对性提出工作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一是积极提高社会调查覆盖率,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办案帮教中的基础性作用。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社会调查并随卷移送社会调查报告,对没有开展社会调查或者社会调查质量不高的,及时委托或者自行开展补充社会调查。据统计,2016年以来,社会调查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2019年审查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共开展社会调查26252人,与2016年相比上升90.65%。目前,以公安机关为主,检察机关为辅,委托调查为重要支撑的社会调查格局正逐渐形成。办案中,通过认真审查社会调查报告,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心理特点和帮教条件等情况,进而推动实现个性化办案和精准化帮教。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还与公安机关等建立了社会调查工作规范,推动提升社会调查质量与效果。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