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14)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二是逐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各地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自2018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成年人检察子系统上线后,截至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共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37823人次。
三是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严格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标准,对可逮捕可不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律不逮捕。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细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条件,统一适用标准。针对外来、流动未成年人缺乏取保候审保证、帮教条件的问题,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社会观护、合适保证人等制度,为平等适用非羁押措施创造条件。
四是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基本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不能到场的及时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法院、基层社会组织等建立合适成年人队伍,通过组织开展履职能力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在沟通、抚慰、教育和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是稳步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数量与效果。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14年至2019年,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2023人,其中2019年7463人,比2014年上升85.60%。坚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依靠社工、观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严格监督落实,确保监督考察实效。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8名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联合学校开展6个月的帮教考察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8名学生全部走上工作岗位。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实施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2014年至2019年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896人。
六是持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力度。各地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建立配合衔接机制,制发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扫清障碍。如上海、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行动,依法规范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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