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黑老大”犯罪细节披露:殴打恐吓民警欺压残害百姓(8)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三)被告人莫日根抢劫案
2008年12月被害人高某甲认识了被告人莫日根,后高某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开始向被告人莫日根借款。经司法会计鉴定:2009年至2016年期间,高某甲等银行账户收到被告人莫日根等银行账户支付转账,共计538万元;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莫日根等银行账户收到高某甲等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068.002万元。2008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莫日根为达到向高某甲索要欠款的目的,多次派人对高某甲进行滋扰、纠缠、恐吓、侮辱、殴打、拘禁,造成高某甲内心极度恐惧。
2010年3月,高某甲从马某乙处花60万元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强行要求同高某甲一起将该车从北京开回呼和浩特市,开回后被告人莫日根将该车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28号鉴定:涉案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300000元。
2010年12月,高某甲通过王某乙以20万元的价格从战某某处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香槟色大众途锐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将该车从高某甲处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28号鉴定:涉案香槟色大众途锐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90000元。
2011年夏天,高某甲通过陈月平以30万元的价格从张某丙处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墨绿色大众途锐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将该车从高某甲处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63号鉴定:涉案墨绿色大众途锐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100000元。
(四)被告人莫日根抢劫案
因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刘某乙欠公司办公室主任被害人张某丁工资,2013年4月份刘某乙与张某丁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乙将公司名下的北京现代汽车(车牌号:蒙AA****)抵顶张某丁两年的工资。2014年1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钰景花园小区物业程国平办公室内,以刘某乙欠被告人莫日根钱为由,强行从张某丁处抢走现代车车钥匙,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张某丁。后张某丁将此事告知刘某乙,2014年3月份刘某乙与张某丁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乙将公司名下的一辆奥迪A6车(车牌号:蒙AS****)抵顶张某丁六年工资。2014年6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钰景小区内,将驾驶蒙AS****黑色奥迪A6车的张某丁拦住,以刘某乙欠被告人莫日根钱为由,再一次强行从张某丁处抢走奥迪车车钥匙,后被告人莫日根又强行带张某丁到其住处抢走该车备用钥匙,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张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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