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谦辞敬语大全,一文全搞懂!(6)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当然现代人见到的这些“称谓”大多只出现在“文言文”中或一些特定的场合,在现代现实生活中极为少见,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白话文”的出现,许多“称谓”都逐渐消失,被我们遗忘了,特别是年轻一代。
但是在“结婚,嫁女,生日,生子,开业,祭奠等”喜庆之事时,写“请柬”或“公祭文”必须要用到它们,在喜庆或正式场合人与人之间互相称呼都会用到“尊称”和“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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