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骗术揭秘录之三,八大门派!(3)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清宣宗实录》卷九二)像这种走私贩私的江湖人物,就是匪盗。走私贩盐、贩毒的江湖人物,皆属风门。

江湖骗术揭秘录之三,八大门派!


风门中还有一类,就是局赌,就是设局赌行骗。设赌局之江湖人物,都是专职的流氓赌徒,即赌棍,他们平常就无正当职业,“所在成群,昼夜相堵”。一旦资产荡尽,谋生无策,就流为“窃攘”之辈。何况他们平时就“呼朋引类,用不着纠合就数百人立等可至”。(清朝吴士玉《奏请杜绝盗源以安民生折》)赌棍一遇反抗,又露刃相威胁,亦属“用刀”之风门人物。
06火门
制造假钱行骗的江湖中人,在明清之时称为火门。中国古代的货币,一直以金属货币为主,冶炼伪造金、银、铜等假币,皆需“以火为之”,故名。火门中也有许多讲究,有专门炼“伪金”的:造价金元宝、假金首饰和假黄金器皿等;有专门炼“伪银”的:造假银钱、假银器的;有专门伪造各类铜铸钱、铁铸钱的;也有专门伪造各种纸币(如宋代的“交子”,元代的“宝钞”等)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多少种钱币,就有多少种伪造的钱币。正因为铸造假币如此猖獗,所以历代惩治这类犯罪的刑法也都极为严厉。案律中就有盗铸钱处死刑的律条,汉初也继承案律规定对盗铸者处以斩刑。汉文帝时废除此律,使造假钱之风大盛,尤其是江淮一带,成帮结伙盗铸钱币,所以汉景帝不得不起用比较严厉的官吏涉黯来制止这种行为,并恢复了对造假钱者处死刑的律条。汉武帝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发行通行全国的五铢钱,规定律条“凡盗铸金钱者皆死”。
(《汉书·食货志》)因犯此罪被处死的人很多,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实行此律5年,因为盗铸金钱而被处死者数十万人。南北朝时,地方和民间普遍存在着造假钱的现象,使得货币制度十分混乱。其后,隋、唐、元、明、清都牢牢把铸币权控制在中央手中,私铸钱币者皆处以死刑。但一直到清末,这种“立私炉”造伪金、伪银、伪铜等现象依然极多。
07除门
除者,除去之意,就是被人雇佣杀人的江湖刺客、黑道杀手。他们的职业就是杀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皆是心狠手辣之徒。从起源看,刺客也是江湖上比较古老的一个行当。司马迁《史记》中就有《刺客列传》一章,记述了聂政、专诸、豫让、荆轲、高渐离等战国、秦汉之时的著名刺客。但需要说明的是,战国之时的刺客,除了“以武犯禁”外,还有扶危、守信、仗义等侠风美德。他们行刺的目的,多是为了报恩,而不是为了金钱。“漆身吞炭”的豫让、慷慨悲歌的荆轲等都是具有侠风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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