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斯当|论人民主权(6)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人民的同意也不能变非法为合法,因为人民无法把自己从未亲自拥有的权力授予任何人。
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反对限制主权。真有可能对主权进行限制吗?什么力量才能有效阻止它越过为它规定的界限呢?有人会说通过巧妙的分割组合便有可能约束权力,我们可以把它的不同部分安排成对立面,让它们相互制衡。然而靠什么办法才能确保权力的总和不至于成为不受限制的力量呢?怎么可能不通过权力本身来限制权力呢?
毫无疑问,仅有对主权的抽象限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为政治制度寻找基础,以此来组合不同掌权者的利益,这样,他们最明确、最持久、最稳定的利益就会保持在他们各自属性的限度之内。然而首要的问题仍然是主权的权能和界限问题。在能够理清头绪之前,我们必须确定它的性质和范围。
其次,即使不像哲学家们经常做的那样对真理的作用加以夸大,我们也可以确信,某些原则一旦得到清晰而完整的证明,它们就有可能成为自身的保障。普遍的看法是这些原则是在即将得到认可的证据基础上形成的。如果人们能够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那么任何时代都不会有人敢于要求这样的权力。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例如,我们不再会不假思索地认为生与死的权利属于整个社会,因而没有一个现代政府想要行使任何此类权利。古代共和国的暴君在我们看来远比现代历史上的统治者更肆无忌惮,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这一特定的原因造成的。一个单独个人的专制,其绝大多数恶行的依据,往往是全体的无限权力论。
因此,对主权加以限制既是现实的,也是可能的。使这一点得到保证的,首先是那个使公认的真理合法化的力量——舆论。其次,权力的分散与制衡将使它得到更为严格的保障。
但是,你必须从承认这种有益的限制开始做起。如果没有这种基本的警觉,一切都是徒劳。
把人民主权置于正义的限度之内,你不必害怕什么。你可以依靠个人,也可以依靠集体,从专制政治那里收回它命令你同意给它的表面支持,因为你可以证明,就算这种同意千真万确,它仍然缺乏能给任何事物以支持的权力。
如果没有合法的证据,人民没有权利攻击任何一个无辜者,也没有权利像对待罪犯一样对待任何一个被告。人民没有权利侵犯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司法保护及保护形式。因此,没有一个专制君主没有一个议会能够声称已经得到人民授权去行使这种权利。因此,一切专制政治都是非法的。没有什么东西能支持它,更不用说它所求助的民意了。事实上,它以人民主权的名义所要求的权力,并不是那种主权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对现有权力的非法置换,而且是创造了一种根本就不应存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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