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面具背后的故事(5)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苏南(小梁的代理律师):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讲话的人就是陈某,因为她合理地利用了法律规则,她不配合做任何鉴定,现在她这个日记通过截屏这种鉴定是被动的,我们是被动拿到了她的证据做的鉴定。
被告代理人:因为她写的这个收条是原件,而电视上的截屏没有任何一份是原件,我认为现在的技术,因为笔迹有轻重,不能通过笔记形式上的相似,就断定它是一个人所写。
2006年12月5号,梁家母子向法院再次提出申请,要求对节目中出示的日记与小梁前妻所写的字据进行笔迹鉴定。我们知道一般笔迹鉴定,应该提供的是原件,对于小梁母子提出的由电视节目截屏下来的字迹,能不能作为证据呢?电视节目中的林女士和小梁的前妻是不是同一个人呢?
位于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杨旭教授也是第一次看到电视截屏的鉴定材料,这样的材料是否符合鉴定条件,杨教授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杨旭(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高级工程师):如果这个画面是清晰的,它反映这个文字的数量是足够的,我们通过这个样本比对,它所反映出来的,这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都能够充分反映,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做一个明确的鉴定结论。
经过技术分析,杨教授确认从《心灵花园》中截取的电视画面完全符合鉴定条件,并得出明确的结论。
杨旭(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高级工程师):现在通过样本的比对,反映了同一个人的书写习惯。
2007年9月2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鉴定结论,法院推定电视节目中自称林丽的人与被告是同一人。法院最后判决:由被告陈女士赔偿小梁经济损失10034。04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张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副庭长):实际上她只要配合男方做一个亲子鉴定,来证明这个孩子是男方的,那么这个纠纷就显而易见解决了。那么由于陈某设置了种种的障碍,来阻止这样一个鉴定的进行,导致了一个最根本的,或者最直接的结论无法作出,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其它的一些相关证据最后来辨别这样一个事实的。
作为被告,陈女士因为没有拿出有效证据,所以法官作出了这样的推定。推定毕竟只是推定,所以说我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那个蝴蝶面具背后的女人到底是谁?经过多方努力,今年春节刚过,记者终于找到了陈女士,面具终于要揭开了。她就是小梁的前妻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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