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刑法中的“借刀杀人”行为,假想案例帮你了解间接犯罪(3)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04李四:利用他人紧急避险行为的“借刀杀人”
【假设案例】杀人恶魔李四闯入某会所,看到靓男A和美女B,变态心理作祟,威胁两人当面发生性行为,否则就杀掉两人。两人不得不从,李四颇有兴趣的在旁边欣赏。
在这个案例中,靓男A与美女B发生性行为,肯定是违背了B的意志,A是否构成强奸罪?不构成,因为A属于避险行为,为保护较大法益,不得已侵害了他人较小的法益,因为生命权远远大于性自由权。如果李四威胁A杀掉B,A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胁从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杀掉他人,一般不符合紧急避险情形。
李四构成什么罪呢?李四对靓男A构成犯罪猥亵罪,对美女B构成强奸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按强奸罪处罚。也就是说,自己没有直接实施强奸行为,一样的会构成强奸罪。
05王五:利用他人的错误认识的“借刀杀人”
【假设案例】就用美国最近发生的奇葩案例来讲吧,焚尸工误将同事送入火炉焚烧致死。美国发生疫情多人死亡,火化场工人加班加点工作,同在火化场工作的王五与A有仇。一天,王五看到A累得躺在担架上睡着了,就用一块白布盖在A身上,自己躲出车间并嘱咐其它同事快点把剩下的烧完,结果A被火炉烧死。
王五就是利用别人的错误认识,假借他人之手杀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例如恋人之间的相约自杀,也是如此。A想杀害B,鼓动B说我们不在人间受磨难了,一起跳楼上天堂吧。说好一起喊一二三一起跳,结果B跳下去了,A没跳。
结束语
本文讲的是犯罪构成中的问题,至于类似案件警方如何侦破是另外问题。借用有趣的案例给大家讲解生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是四哥有法说作文的追求。如果你喜欢,请关注!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