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俏佳人,道路阻且长(2)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当然,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并非彻头彻尾的男人王国。他们先前还是雇佣过一些女性职员。按照媒体的报道,这些女性职员有着“令人遐想的好身材”,律所内部甚至还会时不时举办泳装大赛……在这样的机构里,女性无疑是美颜的道具。但在让女性成为合伙人问题上,他们坚定而强硬。
案件最终幸运地进入最高法院。之所以说幸运,是因为最高院女性大法官之一桑德拉·戴·奥康纳的书记官,按照最高院甄选案件流程,实际上是决定是否审理一个案件备忘录的执笔者。
这里或许可以说说奥康纳。1981年9月25日,奥康纳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成为大法官没多久,她就应邀出席吉普森律师事务所建所100周年的庆典。
在这次庆典上,她发表了自认为最有趣的一个演讲:奥康纳提及,1952年,也就是近三十年前,她从斯坦福法学院毕业,曾来到吉普森律师事务所应聘,但吉普森律师事务所礼貌而委婉地拒绝了她,理由是该律师事务所从未招聘过女律师,至多只能给她提供一个律师助理的职位。
如今奥康纳成为百年所庆的贵宾,这个半是揶揄半是讥讽的演讲,可以说让奥康纳极为扬眉吐气,尤其考虑到奥康纳曾经申请的每一家律所都拒绝了她,她的这种愤懑也就不难理解。当她有机会改变这种状况时,几乎不用细想,都能够猜出她为什么力排众议,说服同事们审理该案。
果然,当海尚诉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案最终摆在最高法院大法官案头时,奥康纳成为一个咄咄逼人的审判官。奥康纳甩了一个问题给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查尔斯·摩根:“国会十分清楚如何在《民权法案》中设置豁免,比如小企业、宗教组织、州与地方政府等。现在你们要求最高院创造一项有关律所的豁免。如果国会觉得有必要,为何当初又没这么做?”
摩根在种族民权运动中所向披靡,按理说他的业务能力应对此案件绰绰有余,但他还是感觉到有些尴尬:他需要在一个拥有极大权力的女性大法官面前,解释律所为什么不应该接纳女性。
可以想见,摩根的表现不会好到哪儿去。最终法院判决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败诉,而海尚也成为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新晋律师,而且在律师试用期满后,律所将决定是否邀请其成为合伙人。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旗帜鲜明地表示,是否将一位作为雇员的律师晋升为合伙人,涵盖在《民权法案》所调整的雇用关系项下。
当然最高法院关于海尚诉金·斯伯丁律师事务所案的判决,还有不少故事。比如,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本来可以指定任何一位大法官撰写多数意见,但他不惜自己亲手完成这个判决意见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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