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2)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安环部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副总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安环部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副总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副总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副总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13、建立A、B、C隐患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4、将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环境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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