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视野中的多重“逸品画风”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在中国绘画史领域中,“逸品”是一个唐代画论中出现的名谓,且观点一直在延续和发展。初唐李嗣真、中唐朱景玄、北宋初黄休复、北宋徽宗赵佶(1082—1135)、明代王世贞(1526—1590)、董其昌等都有过“逸品”说。“逸品”这一名谓流变的脉络,大多集中于早期“逸品”的概念和晚期文人画范畴内的变迁这一问题上。西方对“逸品”的关注大致始于20世纪前期,“逸品”这一问题,贯穿了西方对唐代“泼墨”、禅画、文人画观等各类画史范畴的理解,值得作一梳理。本文着重于观察这一画史概念在西方的生成和理解。
在中国绘画史领域中,“逸品”是一个唐代画论中出现的名谓。根据胡新群在其博士论文《唐宋绘画“逸品”说》中的整理,自唐至清,“逸品”观点一直在延续和发展,经历初唐李嗣真(不详—697)“超然逸品说”、中唐朱景玄(活动于841—846)“格外逸品说”,北宋初黄休复(活动于1005年前后)“首推逸格说”、北宋徽宗赵佶(1082—1135)“神逸妙能”四品说、邓椿(活动于12世纪)“逸神妙能”四品说等。明代有王世贞(1526—1590)“逸品说”、董其昌(1555—1636)再次推重“逸品”;清代又有恽格(1633—1690)“逸品说”。
同时,关于“逸品”这一名谓流变的脉络,已有多位学者作过研究,大多集中于早期“逸品”的概念和晚期文人画范畴内的变迁这一问题上。如徐复观先生认为,“逸格”自元季四大家出,始完全成熟。真正的大匠很少以豪放为逸,乃多见于从容雅淡中。学者郁火星在《论逸品画的艺术特征》一文中,认为“逸之品格”包括“奇”“变”“自然”“简”“雅”“清”“淡”“高”“远”等,又或者“逸笔”“逸气”“逸画”构成了“逸”的有机整体。胡新群则认为,朱景玄首倡“逸品说”,苏轼及邓椿力倡“逸品说”,是中国绘画“写意”画风与画法形成之理论依据,亦即“逸品”与“写意”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西方对“逸品”的关注大致始于20世纪前期,在喜龙仁1936年的著作《中国画论:自汉代至清代》已能见到端倪。喜龙仁在著作中提到,在将画作和画论分类时,古人经常在神、妙、能三类之外,再加上“逸”(i)这一类,指的是最为纯出自然和解放天性之作,而不从属于任何类别的画家。然而“逸”和其他品类之间的关联却并不清晰。喜龙仁看到,朱景玄将“逸品”作为“神”“妙”“能”三品的补充(appendix),并将黄休复画论中的“逸格”翻译为“天然风格”(the spontaneous style),由此可见,究竟如何定义“逸品”和如何看待它的生成和变迁,对作者来说还并未经过深入的思索和辨析。事实上“逸品”这一问题,贯穿了西方对唐代“泼墨”、禅画、文人画观等各类画史范畴的理解,值得作一梳理。本文并非旨在重复阐述“逸品”之涵义,而是着重于观察这一画史概念在西方的生成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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