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福建女人的“美国梦”,奇、险、黑、白,最后只剩一声叹息(17)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2006年3月,法庭再次审理郑翠萍一案。
第一个出现的污点证人是翁玉辉。他对着所有人描述了1984年,萍姐是怎么样通过飞机和汽车,将他偷渡到了美国。在金色冒险号出事的那天,她又是如何劝他离开的,甚至让他到她开设在南非的农庄躲起来,等等。
接着出场的是阿琪,他说萍姐曾许诺出钱,和他一起投资海上偷渡生意,还欠他30万美元等各种对郑翠萍不利的证据。对于阿琪的指控,萍姐罕见地失控了,她反对阿琪的说法,并表示她根本不知道阿琪说的事情。
阿琪说这些话,据事后透露,FBI承诺过他,若能作证,便能酌情减刑。而萍姐提到了FBI曾经派到她身边的李皮特,可以替她作证时,居然谁都不知道这个李皮特是谁了。
一个福建女人说郑翠萍曾向她索要了高达4.3万美元,作为帮她偷渡去美国的佣金,因为“萍姐”名气大,她答应了下来。
……
郑翠萍明显被大量不利的指控和法官的态度激怒了。法官宣判的那一天,郑翠萍不顾和律师商定的上诉计划,在法庭上发表了超过一个小时的自我陈述。在陈述的末尾她指着一个怀孕的公诉人说:“布朗小姐即将成为一个母亲,我祝福你。当你真正成为一个母亲之后你就会理解我。”
面对郑翠萍的自我陈述,法官对郑翠萍说:“你并没有被诬陷,你把中国人对美国的渴望变成了牟利的工具。”
最后陪审团认定的三项罪名:第一,合谋偷渡人口、洗钱、收取绑架赎金被判5年;第二,洗钱被判20年;第三,收取绑架赎金被判10年。三项量刑都是最高刑期。时间叠加,她总共被判35年监禁,并被处以25万美元罚款。
听到判决结果,郑翠萍呆滞地自言自语:“我出狱时都92了”。
当宣判结果传到了郑翠萍的老家,许多村民甚至表白,若“萍姐”判刑,他们宁可每人代替她服刑一段时间。
被判刑后的郑翠萍一直坚持上诉,直到2010年10月,她放弃了上诉的希望。在给美国《侨报》记者的信中写道:“对律师我早已失去信心,我不再继续上诉,幻想有人会有正义感,有一日站出来讲实话。”
最后萍姐还说,她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她的父亲,她很高兴自己坐牢能换取其他人的自由,包括那些为检方作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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