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当时真是财迷心窍”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于某为了赚钱并获取差价,在明知对方收买银行卡可能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不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出售,还忽悠亲友一同参与,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9月1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其非法所得,其他向于某提供银行卡的人员也受到了刑期不等的刑罚处罚。

“现在回想,当时真是财迷心窍”


被买卖的银行卡
“现在回想,当时真是财迷心窍,稀里糊涂犯了罪,还把多位亲戚朋友拖下了水,我现在非常后悔,以后决不会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10月29日,于某在向社区矫正干部汇报思想时说道。
发现“商机”
50多岁的于某,多年来一直做净水器直销生意。2020年7月的一天,刘某找到于某,说朋友吴某在江苏无锡开了一家游戏公司,最近需要大量银行卡帮别人在游戏上充值,考虑到于某做生意多年,朋友多,想请她帮忙收购一批银行卡。刘某承诺每张卡支付给于某900元,但于某以什么价格收购由她自己决定。
在生意场上闯荡多年的于某怀疑吴某收卡的用途,便问刘某:“如果他们收了卡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怎么办?”刘某说吴某干这行已经四五年了,如果干违法的事早就被抓起来了,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吴某的公司是正规公司,没有问题。于某听了有点心动,但还有些顾虑,便没有行动。
2020年8月的一天,刘某打电话给于某,说吴某到淮安出差,可以当面谈一下卖卡的事,于某表示同意。关于收卡的用途,吴某的说法与刘某完全一样,吴某还主动将每张卡的收购价格提升到1000元。于某最终打消了顾虑,决定卖卡赚钱,并约定好直接与吴某进行交易。随后,于某到附近一家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办了张卡交给吴某,吴某当即支付了1000元。
闺蜜“中招”
初尝卖卡的甜头,于某非常高兴,但仅以自己名义办卡、卖卡收入有限,于是,为了赚差价,她开始物色卖卡人选,第一个目标便是她的闺蜜韩某。
见过吴某的当天晚上,于某就通过微信语音兴奋地告诉韩某:“现在有个好事要告诉你,我有个朋友吴某现在收银行卡用于游戏充值,我们把银行卡卖给他,他每张给800元的费用。”韩某不相信真的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怀疑对方是不是收卡做违法犯罪的事,便没有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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