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当时真是财迷心窍”(2)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过了几天,于某再次联系韩某,说吴某要紧急收购50张银行卡,让韩某抓紧找熟人办卡,韩某担心有风险,没同意。于某灵机一动,说道:“卖卡稳赚不赔,卡是以我们自己名义办的,如果买卡的人不按时给费用,我们可以随时将银行卡挂失,到那个时候说不定卡里能有几万、几十万元,这样我们就发了。”听了这话,韩某动了心,去银行办了两张卡,并以每张800元的价格卖给于某,于某当即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于某用对韩某的那一套说辞向亲戚朋友宣传。虽然很多亲戚朋友对此予以拒绝,但还是先后有8人听信了于某的话,以自己的名义办了银行卡交给于某。可于某对此并不满足,而是以可以获取差价为诱惑,鼓动卖卡的人向他们的亲戚朋友收卡。
售卡者归案
2020年9月,上海警方突然找到韩某,称其名下的银行卡被人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并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取保候审。韩某吓坏了,赶紧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于某,于某听了也很害怕,当即问吴某是怎么回事,吴某对此只简单搪塞了几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经过短暂的几天担心后,于某竟再次出手,又以自己和哥哥的名义办了两张银行卡卖给了吴某。
同年11月10日,国家反诈中心将有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线索交由江苏淮安警方侦查。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某立案侦查,向她出售银行卡的亲戚朋友也先后到案接受调查。
与此同时,吴某在河南被警方抓获归案(该案目前尚在办理中)。经讯问,吴某交代,他根本没有开什么公司,2020年8月的一天,有朋友委托他收购银行卡,每张卡支付1800元,为了赚取差价,他在明知对方收购银行卡可能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以每张10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银行卡。至于对方具体从事什么犯罪活动,直到案发他都一无所知。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至10月,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先后将以自己和多名亲戚朋友名义办理的10余张银行卡转售给吴某,而这些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215起,涉案金额高达1544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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