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来沈3日内需到公安机关登记日租房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住宿人实名登记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沈阳公安解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66号通告
流动人口来沈3日内需到公安机关登记 日租房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住宿人实名登记
不久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66号通告,其内容事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等。据介绍,日租房(网约房)作为“互联网 ”经济发展的新兴住宿业态,为来沈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多住宿选择。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格落实“落地即检、主动报备”,做到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沈阳市以市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的通告》。
流动人口来沈需到公安机关登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种行业管理大队大队长郭海滨表示,沈阳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和租住人员数量较多、流动性大,若不及时登记、报送居住信息,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极易引发疫情传播扩散的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的通告》(第66号)。
据介绍,通告里特别提出,“广大来沈流动人口须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主动向属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警方表示,流动人口是外省、外市来沈务工、就学、就医、探亲、访友、出差等,非沈阳市户籍的人员;持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常住户口跨区居住的也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应尽快向属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要如实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信息;居住地址、服务处所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方便到派出所的,可通过电话方式申报。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
网约房经营者应先到公安机关登记身份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周军告诉记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的通告》,一是明确了日租房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以小时、日为租期提供“住宿服务”的出租房。二是日租房经营者须通过日租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人信息;用于经营的房源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沈安码”,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三是日租房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信息,平台公司须确认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并核验房源“沈安码”后,方可发布日租房房源信息。四是日租房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住宿人“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严禁“一证多人”“无证入住”,不得泄露、出售入住人员个人信息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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