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出炉!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2020年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出炉!


为做好2020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对象
(一)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纳西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人,以下简称“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病毒性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癫痫病、抑郁症、精神病病史,无耳聋、足跛等严重影响学习的情况。
3.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招录学校、家长(考生)各持一份留存。
4.户籍在藏,年龄为11-14周岁(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区内高海拔四类地区农牧民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截至2020年4月30日),同时父母至少一方在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的证明材料。
6.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居民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考生随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居民的,须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居民的证明材料;考生随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农牧民的,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镇),且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7.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入户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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