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丧葬礼仪习俗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导读:明清时期的丧葬礼仪习俗
在传统社会礼俗中,丧葬礼俗受到高度重视。丧葬程序十分烦琐,并且较少变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期望简化丧葬仪节。朱熹《家礼》对此已有节略,明代丘浚在朱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仪礼简易,“窃取文公家礼本注,约为仪节,而易以浅近之言,使人易晓而可行,将以均诸穷乡浅学之士。”明清地方社会士绅所遵《家礼》大概是这样的通俗本。清代影响最大的礼书要算成履中的《家礼帖式》,以及后来陈鸣盛的《家礼帖式集成》,是清代民间礼仪的真正参考书。当然,礼书对民间丧礼的影响是在一定层面之上的,人们大多沿袭着言传身教的俗规。根据地方志书与笔记小说,我们对明清的丧葬习俗惯制作一描述:
第一,初终与报丧。初终,又称初丧、始死。在人疾病加重,行将不治时,家人将其迁居正寝(正屋),戒内外人等,不得惊扰。如果有遗言就录于纸上。临终前,给他买水沐浴。一般擦洗由同一性别的人来做,所谓“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女子不死于男子之手。”沐浴完毕就换上新衣。气将绝,将其抬到停尸的木板上,在死者的口鼻上放上新棉花,称为“属纩”。棉花如不动,说明已咽气,这时家人才能大哭。给死者含饭(放几粒米在死者口中),富人含珠,盖上衾单。北方死者要带打狗棒,打狗棒用秫秸做成,明朝北京在灵前的供饭盂中插七根这样的打狗棒,清代遵化是纳入死者之手,接着用麻线将双脚绊住,俗称“绊脚丝”。上述这些生人初终的措施都属于“小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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