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复仇案”嫌疑人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拒绝“找媳妇”(3)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为母复仇案”嫌疑人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拒绝“找媳妇”


▲当年案件的判决书(部分) 受访者供图
张红(化名)是死者汪秀萍的女儿,时年17岁,由于念书念的晚,当时正在上初一。弟弟张扣扣当时13岁,刚刚6年级毕业,她说,“弟弟个子不长,瘦小瘦小的,当时一直哭。”据上述判决书显示,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据张红讲述,此后三天,白天张红和弟弟到王家守灵,晚上舅舅和父亲过去守灵。第五天,王家人为母亲举行了葬礼。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汪秀萍在冲突中死亡,起因是王、张两家有宅基地矛盾。对此,张红表示,死者王家的房屋虽然与自家的房屋挨着,但中间的几间屋子是王自新的大哥在住,所以不存在这一说法。
张父对红星新闻表示,当年他家种植西瓜,因给别人送瓜而未送给王家,遂引起对方不满。

“为母复仇案”嫌疑人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拒绝“找媳妇”


▲张扣扣父亲在家中客厅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家人眼中的张扣扣
初中毕业当过兵
后外出打工,每月寄回500元
据上述判决书显示,张家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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