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客观题——「徐光华」刑法考前几页纸!(3)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1.甲本欲盗窃的是枪支,但在慌忙中,误将弹药当作枪支而拿走。甲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无论是根据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甲都成立盗窃枪支、弹药罪(既遂)。
2.甲与乙发生矛盾,在扭打的过程中,甲持刀刺向乙时,因乙及时躲闪,刀正好刺中围观的丙的胸部,导致丙重伤。根据具体符合说,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想象竞合。
3.甲欲杀乙,在茶几上放了安眠药,期望等乙吃了安眠药熟睡后用铁棍将其打死。但是,乙很早就回到家中,以为安眠药是糖果,乙便吃下。乙由于服用安眠药过量而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4.行为人误以为自己销售的是假药,但实际上却是劣药,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由于两罪的保护法益相同,而且可以将销售的假药故意评价为更为严重的销售劣药的故意,故应以销售劣药罪的既遂犯论处。
考点五:正当防卫
1.甲纠集多人于深夜持橡胶棒、镐把等翻墙进入乙家中实施非法强拆,并殴打乙,乙在反抗中用苗刀乱挥乱捅,致甲重伤。乙构成正当防卫。
2.甲晚上睡觉的时候,朦胧中觉得窗外有人影,误以为有流氓准备翻窗爬进女儿房间,就拿起实现放在床边的菜刀冲上去将“流氓”砍成重伤,结果发现被砍到的“流氓”正是在为女儿整理窗帘的妻子。甲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3.对进入自己的住宅、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人,使用强力将其推出门外,导致其受轻伤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4.甲遭遇多人的木棍袭击,情急之下,为了躲避他人侵害,强行闯入乙的家中避险。甲成立紧急避险。这里甲的紧急避险便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果甲为了躲避他人侵害,将不让其进入家中的乙打成重伤,然后再闯入家中进行避险。显然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不是紧急避险。
考点六: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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