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法与情的悖论,人性的光辉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截至目前,《我不是药神》已经获得累计票房收入4.54亿,淘票票评分9.5分,猫眼评分更是高达9.7分,取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自真实事件改编的现实题材加上徐峥、宁浩监制坐镇的影视化叙事,将这部电影推向国产影片的一个新的标尺高度。这部电影之所以能够引发社会共鸣,不仅仅在于演员演技的精湛和电影本身的渲染技巧,更在于其触及到了中国当下“看病难、治病贵”的医疗体制改革难题,在于其直接碰触法与情悖论的敏感点,在于其对社会众生相和灵魂深处人性的露骨描摹。一定意义上,在国产电影发展的进程中,《我不是药神》可以看作是一块界碑。
法与情的悖论
由于药品本身的特殊性,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属于严格管控的商品。私下收购和倒卖药品理应列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影片中徐峥饰演的程勇走私贩药虽然是为了救人,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从法理角度来讲并无任何问题,法律也应维护其应有的尊严。
但现实问题在于天价救命药与白血病人支付能力上的矛盾,这在本质上其实是商业利益与公众生存权的冲突。影片中所提到的格列宁在现实中叫作格列卫,是由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一种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抗癌药,由于药品的研发成本高昂,因此这种药品的价格昂贵,在中国每盒售价在2.5万元左右,如果病人无医保报销,一年大概需要的药费在30万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仅2万多元。这意味着对于一般家庭病人来说,在无医保兜底的情况下,天价的救命药无疑在事实上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
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因支付不起天价的救命药而多次想过自杀,但孩子的出生却使他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希望。很显然,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因为廉价的印度仿制药被药贩再度提高价格敛财,承担不起药费的吕受益为了不拖累家人再度割腕。笔者相信有很多像吕受益一样的社会底层病人经历过无数次类似的痛苦挣扎,生存权在事实上被剥夺的悲剧令人唏嘘。
价格低廉的印度仿制药品给了病人们希望,这种法与情的悖论催生了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走私贩药产业。无论是出于盈利还是人道动机,都在事实上于公共利益有利,而这部分公共利益是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达致的。从影片带给我们的启发中抽离出来,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现实社会中如何解决这个法与情的悖论?在笔者看来,除却影片中在对程勇量刑中的人性化考量,更关键在于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努力在改革进程中化解法外行为。正如北大周其仁教授指出的:“改革要提升制度化能力,也就是化解法外行为,把对他人与社会无甚损害的法外活动,尽可能地纳入法内框架。否则,越来越多的人另起炉灶,‘不和你玩了’,那才叫最大的制度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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