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纪,英格兰女性可以继承不动产,但是会如她们所愿吗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诺曼征服后,英格兰虽然推行并巩固长子继承、优待男性的原则,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家庭中的女儿可成为父亲不动产的继承人。继承父亲遗产中的不动产部分就是女儿们获得不动产的直接途径,不过她们的继承行为可能会同时损害家族和领主的利益,所以一直受到严格控制。
最初,领主法庭握有此类事件的管辖权,直至 13 世纪,自由佃户家族占有的土地完全纳入王室司法机构管辖之列,王室政府才确立对不动产继承的最终司法管辖权。而早在一个世纪前,女性共同继承人之间就依照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不动产分割的做法了,不过当时领主法庭遍布各地,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乱作一团。
至亨利二世司法改革建立统一法院体系,适用于全国的女性继承法于1100-1250 年间逐渐形成,才结束女性继承习俗混乱的局面。

13世纪,英格兰女性可以继承不动产,但是会如她们所愿吗


一、女嗣不动产继承


12 世纪,家庭中的男性——国王、领主、佃户逐渐研究出一套女性继承规则。这套规则既维护了家庭持有土地的权利,阻止了上级领主无根据的侵入,又照顾了家长的情感因素,使女儿们能通过继承获得不动产,为女性在社会中争得一席之地。
(一)获得继承的前提
诺曼征服后,英格兰选择继承人的习俗是男性优先于女性、近亲优先于远亲。至十三世纪,如果地产主没有直系男性继承人,他的女儿们、姐妹们或其他的女性亲属可以依顺序成为继承人,继承地产主的遗产。
这里,人口学研究能够更直观地显现事件发生的概率。首先,比对出生率和死亡率,观察出那时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存活率低;其次,通过调查婚育年龄,显示出那时晚婚晚育的很多。这两点表明,具体到每个家庭,母亲至少要生育 4 个孩子,才能保证有 60﹪的几率将孩子养大成人,顺利继承父亲的不动产遗产,而这还未考虑继承人的性别。

13世纪,英格兰女性可以继承不动产,但是会如她们所愿吗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