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部关于朝鲜的电影聊起(3)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第一条
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二条
军事同盟类条约的政治含义通常是大国出于地缘战略考量拉拢具有一定实力的小弟。
正如1950年斯大林想拉中国入伙一样,1961年中国也是希望在中苏交恶的过程中稳住朝鲜这个铁杆盟友。
1950年从莫斯科回京的毛泽东曾兴奋地讲道:
“我们这次请到了一个好帮手,这样一来帝国主义拿我们就无可奈何了。”
而同期赴莫斯科的金日成只领回来一堆经济文化合作协议,斯大林并不肯给他一份安全承诺。
既然苏联不肯给,中国最终给了朝鲜这份分量十足的互助条约。
相信1961年从北京回到平壤的金日成也会有与毛泽东十一年前同样的感慨。
回顾历史洪流,总会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时曾被清政府认为是“万年和约”,可实际上只保了十几年的太平。
同样,《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仅仅十年后两国关系即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条约名存实亡。
1979年底,一个棘手的问题同时摆在了中苏两国面前。
按照协议规定,除非任何一方主动表示终止,否则《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到1980年满三十年时会进行自动续期,每次续五年。
可这三十年间中苏两国早就兵戎相见,已经走到反目成仇的地步,再“自动续约”岂不更显尴尬?
中方内部经过一番商量,于1979年4月以全国人大通过决议的方式表态:
鉴于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并非中方的原因条约遭到践踏,决定期满后不延长。
决议通过后,中方通过外交途径将上述内容照会苏方,苏方表示同意。
至此,新中国的第一份准军事同盟条约正式告一段落。
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里存在明确的续约点不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关于期限的表述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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