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全面整改”大公国际深陷违规旋涡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本报记者 易妍君 广州报道
由于执业过程存六项违规事实,近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又一次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而就在一个月前,大公国际刚刚被人民银行营业部处以1460.5万元的罚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2019年11月,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恢复承接新增业务(此前评级业务被暂停一年)以来,该公司评级业务仍然违规风波不断,两度被监管方面要求开展全面整改,市场口碑下降。
连收两张罚单
7月9日,北京证监局公告的《关于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大公国际的违规事实主要涵盖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受评主体偿债能力分析;未按规定开展现场考察与访谈,评级业务档案缺失等多个方面。
为此,北京证监局对大公国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大公国际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落实,强化人员合规风控意识,切实提高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于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按月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无独有偶,一个多月前,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披露了6月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显示,大公国际的违规事实涉及 “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规定办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备案,违反评级作业的一致性原则”。
基于上述4类违规行为,央行营业部对大公国际开出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60.5万元”的罚单;同时,该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以及时任评级总监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罚款13万元和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大公国际而言,“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理由不充分或不匹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分析不完善、项目复议过程中定性指标调整缺乏依据”几乎是三大顽疾。这三方面问题不仅出现在上述7月9日的行政监管决定书中,在北京证监局2020年12月15日对大公国际出具警示函的决定中,同样出现了类似违规事实。
比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或不匹配;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对个别项目进行复评时,在无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对定性指标进行了打分上调,并直接影响模型结果上升一个子集。”
大公国际为何在这几个业务环节反复违规?对于央行营业部、北京证监局查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哪些整改?接下来,公司又将如何提高执业质量?对于这些疑问,记者给大公国际发送采访函,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公司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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