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的婚姻形式是什么样子的(3)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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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加女家劳动,有时参加自己家劳动,但是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则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彩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妻子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种艰苦的考验,以证明自己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结婚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故又称“考验婚”。
战国时期,齐国女子参与社会劳动,平均收入不亚于男子,在经济上有独立地位,在嫁与不嫁的问题上有自由选择权;秦国原是“男女无别”的社会,自从商鞅变法,对婚姻家庭实行了父子分居的改革,建立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备其赋”的小家庭制,就是说,一个家庭里有两个壮年男子不分家的,要加倍税赋。为了家里不承担过多税赋,便只能分家。就是后来《汉书·贾谊传》说的“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状则出赘”的“双轨制”。在那个时代,“赘婿”遭受社会歧视。秦汉时期,赘婿被列为“发谪”对象之一;唐宋以后,中原地区的“赘婿”出现不同类型,未婚女子娶夫称“赘婿”,寡妇娶夫称“接脚婿”或“招夫”,寡妇住在亡夫家中,招后夫承当前夫门户,后夫是要改前夫的姓氏的;元代的赘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终身在妻家做赘,行赡养女方父母之责,称“养老”,就是养老女婿,一种是有年限的带女家服役,年限届满,或妻子亡故,可离异归家,称“出舍”。
赘婚的婚姻形式直到今天都是现行的婚姻形式之一。

原始社会的婚姻形式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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