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来历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大家都知道有一句俗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来还击对方,这在法律上叫同态复仇法。这句俗语的起源于一部古巴比伦的法典还有关联呢。古巴比伦王国源于两河流域的中央,巴比伦一词本是神之门的意思。很明显,这里是西亚的交通要冲,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公元前1792年,汉姆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是很有才干的国王,他勤于朝政,注重发展经济。调整国内各阶级的利益。他在位的40年间,把巴比伦变成了一个强盛的国家。汉谟拉比还是十分关心国家的法律问题,为此每天都要处理许多的案件。很多人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拿来跟国王申诉,因此案子多的简直让国王应付不了,是否应该制定一部有效的法律治理国家呢。 汉穆拉比仔细思索了许多日子。他让大臣打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当时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法编成一部法典。
那是没有纸张和书籍,为了方便人们阅读和参考,汉穆拉比命人把法典刻在一根石柱上竖在巴比伦马杜克大神店里。这是一根圆形黑色玄武岩石柱,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米。在石碑上半部刻有两个人的浮雕像,一个人坐在宝座上,手里拿着一根权杖,他就是巴比伦神话中的太阳神沙玛什。 另一个站着的人是汉穆拉比他双手打拱感谢太阳神将统治权赐给他。但石碑的下半部刻的就是汉穆拉比制定的那部法典。使用楔形文字精工雕刻的。这部法典一共有282条,大约有8000字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来历


在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外,还有自由民。这步伐点有很多是用来处理自由民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作为赔偿,对方也要被打瞎一只眼睛。被人打断了腿,也要把对方的腿打断,被人打掉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甚至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房屋倒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么,建造这所房子的人得拿自己儿子抵命
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就可了事,如果奴隶主弄瞎奴隶的眼睛,就不用任何赔偿。如果自由民弄瞎奴隶的眼睛,只要赔一头耕牛眼睛的价钱。法典规定,如果奴隶不承认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努力的证明,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因为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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