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首次将“以眼还眼”的“复仇”概念引入立法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在古美索不达米亚(即今天的伊拉克)发掘出《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首次将“以眼还眼”的“复仇”概念引入立法


这是一块8英尺高(1英尺=0.3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板,上面刻有4000行楔形文字。
此地位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环境宜居,早在约5000年前就已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组织。
这部法典后来进一步影响着整个文明世界的刑罚程序,但其法条只在与近东地区接触后才会影响古希腊和古罗马。
大量证据表明,新月沃地较早的法典在汉谟拉比之前约300年就形成了罚款和赔偿制度,可追溯到第三乌尔王朝的建立者乌尔纳姆(Ur- Nammu,约前2111年—前2095年在位)。
那部法典中的部分措辞也被挪用到了《汉谟拉比法典》中。
不过,令《汉谟拉比法典》卓然于世的是,它首次提出了“以眼还眼”的原则。
与早前依靠罚款和各种补偿手段的法典不同,《汉谟拉比法典》引入了复仇的概念,被认为是第一次试图控制私人复仇行为。
这部复仇之法从字面上看是一种问责制。
比方说,如果一座房屋倒塌并导致屋主的儿子死亡,要偿命的不是造屋者,而是造屋者的儿子。
不过,如果在房屋倒塌事故中丧生的是一名奴隶,造屋者只需向受损者赔偿另一名奴隶即可。
另一则条款规定,“如果一名男子攻击了一名女性自由民并导致她流产,则该男子应赔偿她10谢克尔的损失”。
但如果该女性死亡,则行凶者的女儿就会被处死。
与此类似,趁火打劫的人会被投人火中。
这些法律的影响力在近东地区的历史上显而易见。
1903年的考古挖掘中,发现的年代稍晚的、刻在一系列陶土碑上的亚述法典用楔形文字重申着同样的理念:
“如果有女性在与男性市民的打斗中打碎了后者的一个睾丸,则要被判截去一根手指;如果经过治疗,另一个睾丸也破碎了,则要被判弄瞎双眼。”
直到1999年,巴基斯坦法律仍规定,被害身亡者的家庭成员可以用该凶手作案的手法杀死已被定罪的凶手(也可以慈悲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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