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生正道做守法公民(4)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健全制度 让解矫人员融入社会
笔者在遂溪县乐民镇见到黄某的时候,他刚从海上回到港口。经过10个小时的忙碌,黄某显得有些疲惫。“现在只要天气允许,我都会出海捕花蟹。”黄某笑着说,“趁着年轻多攒点钱,以后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去外面多看看。”
黄某2019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执行社区矫正,去年9月已顺利解矫。“以前太冲动了,喝酒后和别人发生了冲突。”谈起从前,黄某满是悔恨,“看到年迈的父母每日为我担忧,心里真的很内疚。”据了解,黄某一家以出海捕鱼为生。几年前,黄某在外地打工时,结识了一群有不良嗜好的朋友,自己的行为也受到影响。
入矫后,黄某曾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迷茫:“那时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毁了。尤其是刚从看守所回来的那段时间,特别不适应被约束的生活,再一想社区矫正三年后,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了,逐渐产生了逆反心理。”
“他刚入矫的那段时间,我们发现他经常无所事事地在村里闲逛。”乐民司法所所长黄权表示,为了让黄某重拾希望,同时避免其因就业难而失去经济来源,从而走上再次违法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其跟随家人出海作业,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并为之奋斗。
经过几年的社区矫正,如今黄某法律意识增强了,心态也平和了,平时勤劳肯干,通过出海捕花蟹,每年收入能达到20多万元,还在村里盖了一栋小洋楼。“现在父母和邻居议论起我,都夸赞我懂事了。我心里很开心,想着要更努力工作,不让大家失望。”黄某说。
无独有偶,湛江经开区司法局海上作业解矫人员吴某如今也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据介绍,吴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前,法治观念淡薄,对海上作业相关规定不熟悉。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吴某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重拾生活热情,生活态度积极乐观。
解矫后,吴某成为了一名船长,如今在某渔船上工作,有了较稳定的收入,每月收入可达10000元,为家庭和孩子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也很好地融入了正常社会生活。
“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一直是我们工作实践中的难点,以往没有明确的制度指引,要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通常需要我们凭借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为每个矫正对象制定适宜的方案。”江洪司法所所长郑玉峰表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监管教育和检察监督,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保障其生产就业权益,湛江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湛江海事局四个单位正在制定《关于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指引》,湛江将成为全省首个从制度层面对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作出指引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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