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立案,知道这几招,会对你有帮助(2)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1.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当被害人认为,派出所或其他相应的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
2.请求检察院监督
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也是被害人不被立案时的一个救济方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3.直接向司法机关报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额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按照提供的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分析是否可能构成犯罪,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经分析认为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比如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果证据不够充分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果认为没有构成犯罪并决定不予立案的,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告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审查,有关司法机关应当认真再审查一遍。
以上就是当派出所不予立案时,被害人可以选择的三种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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