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北京一男子借给保姆2万元,要求发生性关系,嫖娼还是强奸?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廉耻是为人立身大节,没有廉耻,就难谈道德,触及道德的底线便会违法犯罪。
在北京就有一男子,惦记上了自家保姆,当保姆提出借2万元时,他就借此机会将其QJ,在明知女保姆还不上的前提下,又提出让保姆“以身抵债”,男子的行为构成PC还是QJ呢?

回顾北京一男子借给保姆2万元,要求发生性关系,嫖娼还是强奸?


小玲,出生于农村,母亲常年卧病在床,父亲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一家四口全靠姐姐一个人打工维持生活;姐姐想让小玲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改变命运,但是小玲的成绩不是很好,她也希望能尽快外出打工,减轻姐姐的负担。
18岁那年,小玲便辍了学,跟着姐姐一块前往的北京;姐姐在北京当保姆,18岁的小玲会做家务,也懂照顾人,她也想找一份类似的工作,经中介公司介绍,小玲得到了一份住家保姆工作。
雇佣他的人是一个62岁的老大爷郝某。
郝某是一位个体户,早些年经营着几家店面,自从老伴去世他就将生意交给了儿女打理,儿女都有自己的家室,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来,孤家寡人,手头又有闲钱的郝某就想找一位保姆,陪自己说说话。
小玲性格内向,自从来到郝某家,她就很少跟郝某交流,每天做完家务就回房休息了,郝某见小玲踏实肯干,对她相当不错。

回顾北京一男子借给保姆2万元,要求发生性关系,嫖娼还是强奸?


2002年3月,郝某带了一件小礼物送给小玲,并对她说:只要你好好照顾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小玲并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只觉得雇主人“不错”。
与此同时,小玲又接到父亲电话,说母亲的病严重了,需要住院治疗,让她和姐姐打一点钱回家,姐姐和小玲东拼西凑还是不够医疗费,走投无路之下,小玲想起了雇主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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