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章莹颖凶手被判有罪,“陪审团制度”到底如何运作?(3)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到了18世纪,一致裁决规则在美国已成为共识。尽管美国宪法未对一致裁决规则予以规定,但联邦法院通过一系列案例明确了该规则:19世纪后期附带裁定刑事陪审团裁决需一致。1946年颁布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a款规定:“裁决必须是一致作出的,它应当由陪审团在公开的法庭上递交给法官。”因此,在联邦法院,一致裁决规则的适用是明确的。
美国宪法第三与第六修正案在明确与保障民众享有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人文气息,同时双轨制的司法系统,致使其陪审团制度也因时因地多显不同。有数据表明,在1971年的联邦地区法院中,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案件仅占全部案件的61.7%,由陪审团审理的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的9.6%;而到了2002年,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案件数已经上升为全部案件的86.0%,由陪审团审判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例则下降到3.4%。
美国刑事陪审团产生之初的任务是摆脱英国的控制,争取民族独立。独立后的美国,法治文明深入发展,关注权力的制约,以此为基础设计了刑事陪审团的最初形态。美国刑事陪审团逐步成为了立足美国本土文化、适应美国法治的重要制度。
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保障司法独立 or 低效、成本高昂 、放纵犯罪?
主张设陪审制的最大理由之一就是可以防止受贿行为。因为相对于临时召集的陪审团,当事人应有更多时间、更好机会贿赂常设的司法官员,故可设想对法官较对陪审团更易施加腐化影响。而要在没有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去贿赂12个陪审员是很难的,这种可能性更多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而非司法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至少就美国的情况看,陪审团舞弊的情况几乎没有。一个地方的法官、行政官员、有权势者毕竟是少数,目标集中,容易成为贿赂或拉拢的对象。特别是社会上有权势的人,或者是因为家庭的联姻和亲戚关系,或者是因为平时交往和互相利用的机会更多些,不可避免地会有形无形相互护卫。但随机抽签所依据的公民名单则是成千上万,这样分散的目标的确不好贿赂。要事先贿赂,就要贿赂整个地区的公民,这完全不可能。在挑选陪审员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都要回避,而成为陪审员以后便几乎与世隔绝。
如果有人想对陪审员施加影响,或者进行威胁
(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
,那的确很难,因为许多判决都要求全体一致,要想同时贿赂12个人或绝大多数人谈何容易。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将真相捅出来,行贿或施压者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